一件意外的事故可能使人失去赚钱谋生的能力,一场不期的重病可能花掉毕生积蓄。生活在美国,不论生丶老丶病丶死丶意外,失业样样都会威协到腰包,甚至使生活隐入困境,因此在美国除了有普及而健全的保险制度之外,政府执行的各种有关福利设施更是每一个人生活中重要的一环。
美国政府每年花费大笔预算为工人提供就业和训练服务,并补助暂时失业的人,各州和联邦政府合作援助贫困的家庭,特别是那些有学龄儿童的家庭,并且为老人和病者开设各种机构,为精神上及身体上有缺憾的儿童开设特别学校,目前的福利措施大多导源于一九三五年的社会安全法案(SOCIALSECURITYACT)及其以后的许多修正案,今天,这项法案已普遍适用于所有美国公民,正因为社会安全制度对美国公民的种种保护措施,社会安全号码(美国人每人都有一个)就成为最重要的身份证件之一。
美国现行的社会安全制度包括:(A)年老(退休)保险(OLDAGEINSURANCE)(B)医疗保险(MEDICALINSURANCE)(C)残疾保险(DISABILITYINSURANCE(D)遗族保险(SURVIVORSINSURANCE)(E)失业救济(UNEMPLOYMENTCOMPENSATION)(F)公共救济与福利(PUBLICASSISTANCEANDWELFARE)等六个主要项目,这些救济经费的来源主要来自民众的捐税。社会安全税是由雇主和雇员各分担一半,这些钱由政府征集后设立基金供各项福利措施支用。
(A)年老退休保险
当年满六十五岁,正式从服务的公司(必须是参加社会安全制度的公司)退休时可以获得全额的国民保险年金,如果六十二岁就想退休时,可以获得八成的年金,如果被保人死亡其遗族可以获得给付,当然给付金的数目视情况而定。(B)医疗保险接受社会安全制度之医疗保险者可以享受住院(或疗养院)治疗90天以内不收费的保险,但不包括医生的治疗费用,不过65岁以上的公民每月仅花少许的额外保费,即可获得该类保险。
另外有一项医疗保险措施系由联邦与州政府(亚利桑那州除外)共同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公民承担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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