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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类别

发布于: 2014/07/13  6:20 am 更新于: 2014/07/13, 6:20 am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的定义,“杰出人才”申请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 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
“杰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商业丶科学丶艺术丶教育丶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并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而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贡献。EB-1(a)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杰出商业类人才 杰出科技类人才 杰出艺术类人才 杰出教育类人才 杰出体育类人才
·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简称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或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请EB-1(b)中的工作经验。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一些。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博士后研究不算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或EB-1(c)则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来源: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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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空调找老李,修不好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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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傅人不错,今天我朋友家空调排水管堵了,李师傅修好后,竟然没收费,人真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