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治庇护的人,如果案子被庇护办公室转到移民局法庭,后是否还可以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的途径移民美国呢?庇护上庭案如何处理呢?以下是我们从办案经验中得来有关分析,仅供参考。
庇护上庭后的案子,仍可以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的途径移民美国,但是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当案子由庇护办公室转交法庭后仍应按照法庭的要求,按时出庭;
第二•在出庭后应向法官表达要与美国公民结婚,并以此途径移民美国的计划。只有你提出结婚移民计划,法庭才会考虑给你以充分的时间来完成此申请,并将下一次上庭的时间做转交延后;
第三•在第一次与第二次上庭期间,当事人应将与公民结婚的移民申请案递交出去;
第四•庇护上庭后的结婚移民申请仍可以在申报I-130移民的同时,申请I-485(绿卡调整)和I-765(工卡申请),但最好不同时提出I-131(回美证)的申请。
在申报了与美国公民结婚的移民案后,庇护案的处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庇护案的上庭时间仍要遵守;
第二•报完结婚移民案后,移民局会给当事人寄来收据,面谈通知书,以及通知当事人去洛杉矶移民局办理特快工卡。要注意查收和保存好所有文件;
第三•在下一次上庭时,带好这些原件,并带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原件结婚证以及美国公民的护照或公民纸;
第四•在这次上庭时,告诉法官已申请结婚移民的事实,并呈交所有文件,向法官提出撤庇护案的申请,只有法官将此案从法庭上撤下,当事人才可以最终拿到与美国公民结婚的移民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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